[并发症]
胎儿死亡。
[典型症状]瘙痒:患者首发症状为孕晚期发生无皮肤损伤的瘙痒,约80%患者在30周后出现,有的甚至更早。瘙痒程度不一,常呈持续性,白昼轻,夜间加剧。瘙痒一般先从手掌和脚掌开始,然后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,甚至可发展到面部,但极少侵及黏膜。这种瘙痒症状平均约3周,亦有达数月者,于分娩后数小时或数日内迅速缓解、消失。严重瘙痒时引起失眠、疲劳、恶心、呕吐、食欲减退等。
[其他症状]轻度黄疸,部分病例黄疸与瘙痒同时发生,于分娩后数日内消退。同时伴尿色加深等高胆红素血症表现。ICP孕妇无急慢性肝病体征,肝大但质地软,有轻压痛。
[诊断依据]1.孕晚期发生无皮肤损害的瘙痒,严重瘙痒时可能会出现失眠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2.根据血清胆酸(胆汁酸)测定、肝功能测定等检查进行诊断。